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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春季河池天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天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2022-05-10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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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峨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峨教字〔202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13号)、《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河教发〔2022〕3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权限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池市教育局负责。

  河池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和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池市教育局统一办理,具体办理事宜由河池学院、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天峨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天峨县户籍;

  (二)持有天峨县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河池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天峨县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河池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守在天峨县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七条:中国公民依照本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022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 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二)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7月7日)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前往天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9号教育局窗口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三)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完全一致(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4)驻天峨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天峨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可以登陆天峨县政务服务网(http://hcte.zwfw.gxzf.gov.cn/),打开网页首页之后依顺序选择点击:“天峨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页面最右侧的办理材料目录---空白附件”下载,体检表必须双面打印。申请人领取体检结果时,请认真查看贴相片处需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方有效。

  5.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人员,按相关通知到天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9号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天峨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天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69号教育局窗口)联系,联系人:姚秋月,联系电话:0778-7871497。

  附件:1.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天峨县教育局

  2022年5月9日

  附件1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填表人:姚秋月     联系方式:0778-7871497     填表时间:2022 年5月 6日

县(市、区) 网报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 认定工作联系人电话 认定公告发布网址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河池市 天峨县 5月12日 7月5日 6月27日 7月7日 0778-7871497 http://www.tiane.gov.cn/tzgg/t5518496.shtml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民族   2寸正面 免冠相片
文化程度   职业   申请教师 资格类别  
单位或住址   电话  
既往病史  
五     官     科 视力 矫 正 视 力 辨色力   医师:          
其他  
听力 右       公尺 耳 疾   医师:            
左       公尺
嗅觉   鼻 疾  
咽喉   语 音  
口腔 唇腭   齿   医师:        
口吃  
外   科 身长            公分 胸  廓   医师:          
体重            公斤 脊  柱  
淋巴   甲状腺  
四肢   关  节  
面部  

  (续上表)

内     科 血  压                            /Kpa 医师:  
肺及呼吸道  
心血管  
腹部器官    
 
神经及 精  神  
胸  部   X 线  透  视   医师:
化验检查 肝功能(ALT、 AST)  
体 检 医 院 结 论                                      负责医师: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注:1.贴相片处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2.体检单位必须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方有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天峨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印发

  原文标题:天峨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峨教字〔2022〕13号

  文章来源:广西河池天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D5:3d08ac788593abc89b16220f0e6dbb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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